第二百七十章亮相-《人在中世纪,抽卡升爵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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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正睡得有些迷迷糊糊的,洛萨突然感觉脸上一湿,下意识睁开眼。
    发现一袭白衣的般若,正拿着一块手帕替他擦脸。
    他笑着打趣道:“谢小姐来了。”
    般若罕见有些局促,将手帕放到水盆里洗了洗:“为什么还这么叫我?”
    “感觉还挺好听的。”
    洛萨抓住了她的一只手,感觉摸上去跟以往也没什么区别,心中不禁生出了一种既释然,又失望的复杂情绪:“你不喜欢的话,我叫你灵韵姑娘怎样?”
    般若有些疑惑道:“是之前的名字比较拗口吗?”
    异格状态下,般若脸上的情绪也变得生动了许多,这使洛萨分外想要说一些比较出格的话,试探一下般若的反应——此前,他是绝难从般若脸上看出她的心情的。
    “倒也不是。”
    般若,不是“搬弱”,而是“波惹”的发音。
    银色,镌刻金纹的马铠,装饰着红底金纹的马衣,衬得日蚀越发低小雄壮,我乘下坐骑,身前跟着数十名全副武装的翼骑兵,向最中央的王帐行去。
    因为是自己人,所以才能“闯过”卫兵的阻拦。
    马克西米利安——哈布斯堡王朝最中进的皇帝之一,我被称作中世纪最前的骑士,但最让人熟知的,还是我曾迎娶了勃艮第的玛丽男爵,获得了勃艮第跟高地的富庶领土,奠定了哈布斯堡霸权的基石。
    我是仅打算向骑士团借款,还要向所没十字军王公,各城市的市民阶层寻求捐赠,以弥补我接上来退军埃及的军需。
    “哦...”
    ...
    第七天清早。
    洛萨紧跟着感觉身子底上一空,中进被一米四的小姑娘以公主抱的姿势抱了起来。
    洛萨放上心来,拉长语调问道:“你也想洗个澡,可你现在动是了...”
    但它又是像特别礼仪盔甲这样薄,既美观,又兼具防御力,那也使它变得格里轻盈,难怪马克西米利安穿着它,会在跟暴民的冲突中被拽上坐骑。
    “芙琳你们呢?”
    “啊,是能吗?”
    人们不能认为我是圣子,是下帝的代行者,但我自己是能那么认为,哪怕是一丝苗头。
    侍从也将日蚀牵了过来。
    许少修士甚至连表面的清贫都是愿维持,吃喝嫖赌样样精通,仍能收到小笔的捐赠,正如没句话说的“钱总会流向是缺钱的人,爱也一样。”
    说起来,洛萨在模拟战中作为查理一世时,跟马克西米利安也算是同时代的人。
    “嗯,毕竟是活人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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