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八章 送大王上路-《西汉万户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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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戊、张尚、赵夷吾顿时一愣,不是景帝的圣旨,竟然是窦太后的懿旨,难不成事情还有转机?
张尚、赵夷吾等纷纷拜倒在地,刘戊不愿平白失了身份,端坐在上说道:“孤腿脚不便,晁大夫你就宣读太后懿旨吧!”
晁错心知刘戊已经破罐子破摔,只是冷哼一声,也不多说话,因为对于一个死人不用多说的。
“朕钦奉皇太后诏曰:高祖斩白蛇起义于沛县,大小百余创伤,方有大汉基业,为巩固家国,分封诸侯于各地,以为天下屏藩,今天下承平、万物复生,此全赖祖宗之德行、忠孝之功劳也。”
“然,今有楚王戊,乃元王刘交之孙、夷王郢客之子,朕本欲其能成诸侯之伯长,宗亲之表率,然其不法祖德,不遵朕言,不修德行,目无尊长,屡犯国法,狂悖猖獗、十恶不赦!国朝以孝治天下、平民之家亦之忠孝节悌,戊行此之举,实乃朕未竟教化之功,罪在朕身!”
“朕本欲赦楚王戊不敬国法之罪,然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国法虽能宽恕楚王戊,但家法却难饶楚王戊不敬祖宗之重罪,朕思前想后、反复斟酌,特予以楚王全尸,现赐白绫三尺与毒酒一壶,择一自行了断。朕心痛哉!痛哉!!!”
这是景帝用窦太后的名义颁布的旨意,说是太后懿旨也无不可。
然而从礼制上说,除非明确由太后临朝称制,否则太后诏制莫说高于圣旨,有些朝代甚至其诏制能不能出宫还两说。
但实际政治中,孝道却可以外于君臣伦理提供另一道义依据,因此常常被掌握实权者所利用。
汉朝以“孝”治天下,儒家的伦理体系,孝先于忠,所以说太后懿旨大于圣旨也无不可。
楚王刘戊脸色铁青,双手的拳头握的很紧,他森然的说道:“请恕楚王刘戊不能奉诏。”
其实是圣旨、太后诏令是没有法律效应,理论上只有正式的圣旨才官员必须执行的,连皇上口谕什么的都不是正式的圣旨,公开抗命也不会被杀头,当然只是不会被以“抗旨”的罪名杀头罢了,不过其他的罪名就不好说了。
所以楚王刘戊才有如此一说。
晁错微微一笑,不以为然,待他宣读完诏书之后,从门外走进两个内侍,一人手捧三尺白绫,一人手端一个酒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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